根據《房地產經紀管理辦法》(住建部第8號令)相關規定,結合上級部門關于專項整治住房租賃中介機構亂象實施方案精神,進一步加強我市住房租賃房地產中介機構和人員管理,切實保護群眾合法權益不受侵害,促進房地產中介行業健康發展,現將房地產中介機構備案登記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凡在我市從事房地產中介的機構(含分支機構)及其從業人員必須于公告之日起30日內按規定到我局辦理機構備案手續。辦理地點:余姚市行政服務中心(譚家嶺東路2號)附樓三樓不動產交易登記服務區 E317-E319號窗口。
二、辦理機構備案時必須取得有效的《營業執照》和相關從業人員資格證書。備案時應當出具房地產中介基本行為合規承諾,開展住房租賃中介機構亂象行為自查自糾。
三、逾期不辦理備案手續的房地產中介機構(含分支機構),我局將按規定把違規行為記入寧波市房地產經紀機構信用檔案通報公示,并函告市場監管部門依法處置。
特別提示:通過房地產中介機構辦理房屋交易(含房屋買賣、住房租賃等業務)的市民,建議登陸寧波市房產交易服務信息網(https://cx.cnnbfdc.com/)、余姚市房地產信息網(http://www.tekadda.com/)實時查詢所委托房地產經紀機構及其從業人員的備案及信用記錄情況,不要委托未備案房地產經紀機構辦理房產交易業務,避免造成交易風險。
特此通告
余姚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19年11月26日